|
||||||||||
| 在WTO大门前的中国私营企业
|
| 与此同时,对于中国私营企业来说,机会来了。1998年在国有企业依然困难、下岗分流职工队伍越来越庞大的情况下,中国私营企业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耀眼的亮点。“三分天下有其一”,私营企业被称为“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生力军”。 同时,私营企业出口创汇的实力也与日俱增。在这一背景下,1998年10月1日,外经贸部部长1号签发了《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》,让中国私营企业可以直面国际市场。 1、缺乏外贸人才和外贸经验 尽管私企具有机制灵活、决策迅速等因素,但由于没有直接出口经验和缺乏人才,业务做起来不知从何下手。因此,外贸人才和外贸经验是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中国私企最挠头的事。 2、缺少客户 由于过去一直有外贸公司代理,自己没有直接出口权,找到客户又怕被骗,身陷国际诈骗陷阱不能自拔,届时后悔都来不及。 3、担心产品质量不过硬 4、缺乏对国际市场的充分了解。 |